有句话说便宜没好货。
价格和品质是形成对比的,价格便宜的东西质量就那样,反之价格高的东西,质量也会有一定的提升。
不过有时也不是质量问题引起的,也许是人的体质不一样出现的问题。
近日,浙江杭州,一位女子就花了39元买化妆水,没想用完后脸过敏。
她觉得是产品质量问题,要求老板赔偿1万元,因为她做主播月入3万。
“在没用化妆水前,我老婆大眼睛双眼皮很漂亮,用完后我都认不出来了”
一位男子正在和媒体说老婆的事,在用了一瓶39元的化妆品后过敏,这一幕发生在萧山的一家化妆品店外。
当时他老婆进店去买化妆水,相当于补水之类的东西,晚上就往脸上拍了点,当时就感觉皮肤有点刺痛。
不过他老婆也没怎么管就睡觉,等到隔天早上睡醒时,就发现自己眼睛都肿了,看着也不像27岁的年龄。
上图就是用完化妆水的前后对比,确实是认不出来原本长什么样了。
事后,这对夫妻也去找了卖化妆品的店,老板倒也是没有推脱责任,医院去做具体检查。
医生说就是过敏性的水肿,建议休息1个礼拜就好了,老板也把医药费付了。
只是额外费用有点争议,他老婆是做直播卖汽车,1月能赚到3万元左右。
既然医生建议休息1礼拜,那就是7天元误工费,还有些身体伤害和精神损失,他就提出要1万元赔偿。
不过老板不认同该说法,已经把化妆水带去检查,等结果出来再谈赔偿。
目前双方还在为赔偿一事协商着。
人和人的体质是不一样的,用化妆品出现过敏的事,不一定是化妆品的原因,也许是个人的体质问题等等。
就如文中的事情一样,虽然化妆水也就卖39元,但是不代表它的质量不行。
如果真的质量出现问题,肯定是批量的出现过敏,而非是个例的过敏事件。
这家店也算是挺负责的,还自己去做检查之类的,碰到不负责的门店,可能直接就推脱让消费者自己检查。
具体还是等结果出来,再去和老板协商下赔偿。
所以说,维权还是不要太着急,只要老板有负责的心态,那就静等检查结果出来。
如果不是产品质量的问题,双方谈谈医药费的事,反之是产品质量不行,那就可以提出额外的诉求了。
急冲冲的就要老板赔偿,只会让人觉得不怎么占理,觉得是想要狮子大开口。